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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 · 大樓裡的那些詞

當辯護律師
變成了公訴人。

Miguel Díaz Zamacona
作者:Miguel 大樓裡的那些詞 · 約 8 分鐘

你已經走出來三個月了。或者四個月。或者一年。確切的數字不要緊。數字會變,接下來的這件事不變。

凌晨兩點半。你莫名其妙地醒了,望著天花板。你的伴侶——那個新的,那個屬於你新家的,那個不在這個故事裡的——睡在旁邊。你的生活,大體上,運轉正常。白天,你已經幾乎不再想起那件事了。

而你的頭腦,沒有得到你的許可,回去了。

不是回到那個模式。不是回到那個傷了你的場面。是回到某種更微妙、更貼身的東西。它回到了你身上。

「我當初怎麼會。」
「那麼多年。」
「我自己也說過一些……」
「要是我早點看見那些跡象。」
「說到底,是我給了他許可。」
「是我選擇了留下。」
「也有些日子,我自己也……」

你的公訴人。那個新的聲音。頻率和從前不一樣了,但耳後的那陣嗡鳴是同一個。

沉默。


那是同一個聲音

多年來對你說著「他只是今天心情不好」「他不是有意的」「他壓力太大了」的那個聲音,現在對你說「我當初怎麼會」「我自己也」「是我活該」。

那不是另一個聲音。是同一個聲音,換了靶子。

從前它替對方辯護。現在它替你辯護——但以你為代價。從前它攔著你,不讓你看清正在發生什麼。現在它攔著你,不讓你乾淨地走出來。

如果你弄懂了這一點,你就懂了剩下大部分的功課。接下來的不是新資訊。是你在裡面時學到的那同一件事,用到了鏡子的另一面。

它為什麼發生

你的頭腦需要一個連貫的故事。這是它最基本的功能,先於語言,先於意志。如果事實拼不進一個故事,它就把事實擰到能拼進去為止。

在裡面:拼不到一起的兩個事實是「這個人愛我」和「這個人在傷害我」。它們容不下彼此。你的頭腦溶解掉了其中一個,好讓另一個能活下去。它溶解掉了那個傷害。

在外面:拼不到一起的兩個事實是「我是一個聰明、能幹的人」和「我在一件正在摧毀我的事裡待了好幾年」。它們容不下彼此。你的頭腦必須解決它。而它有兩條路。

那條幹淨的路,是明白:身處一個精心搭建的系統之內,不是愚蠢的標誌。它是「你活著、開放、有聯結、有能力去愛」的標誌。那個系統,恰恰就是靠這樣的人運轉的。

那條骯髒的路——公訴人的路——,是假設「聰明和受傷不能並存」,因而,如果你受了傷,那一定是聰明這一端出了問題。是你活該。是你本可以看見。是你說到底在選擇它。

你的頭腦,此刻,偏愛那條骯髒的路。因為它給了一種事後的掌控感。「如果是我的錯,它就不會再發生。」「如果我本可以看見它,我下次就有能力看見。」「如果是我選的,那我就不是受害者,我是有主動權的人。」

它聽起來像堅強。它是陷阱。

因為你每接受公訴人的一個論點,你就訓練自己去相信:那個現實,你本可以早點看見。而這在數學上是不可能的——事實只有在整個發生完之後,才能被整個看見。

公訴人的那些句子

你認得它們。它們是你的聲音。它們說得通。

  • 「我自己也不是好相處的。」
  • 「我也說過一些狠話。」
  • 「要是我早點設界限……」
  • 「那些跡象就擺在我眼前。」
  • 「我給了他很多次傷害我的機會。」
  • 「說到底,是我自找的。」
  • 「我沒能保護好自己。」
  • 「我留下,是因為我心裡有什麼東西需要它。」

它為什麼比辯護律師更疼

辯護律師把對方畫得比他本人更好。那個傷害留在了你裡面,因為那幅被畫出來的樣子,和你感受到的對不上。你的一部分是知道的。所以你才會在凌晨三點,胸口發緊地醒來。

公訴人做的恰恰相反:它把你畫得比你本人更糟。而因為它用的是你自己的事實——那些你發過火的日子,那些你說過的狠話,那些你反應過激的時候——,那些「證據」看起來是真的。

它們不是真的。

你在四年的模式當中說過一句狠話,不等於你挑起了它。你忍了下來,不意味著你選擇了它。你沒看見那些跡象,不意味著你蠢。跡象只有在事後回望時才是跡象。在當下,它們是噪音。

公訴人用你現在這雙清醒的眼睛——那雙恰恰是靠「走出來」才長成的眼睛——,去審判你當年那雙沉睡的眼睛。就好像你本可以在身處其中的時候,就擁有今天的眼睛。

你不可能。

那件工具

和當初斬斷辯護律師的是同一件。那個事實。

當公訴人來找你——在淋浴時,在車裡,在凌晨兩點半——,用一行字寫下發生過的事,不帶你的詮釋。就好像它要被一個不認識你、也不評判你的陌生人讀到。

「我和一個用沉默懲罰我的界限的人,在一起待了四年。
我懂了。我走了出來。
這筆賬,我不算到我自己頭上。」

這不是縱容。這不是「不是我的錯」。它是某種更精細的東西。

它不是內疚,因為內疚要求當時存在一個「你看得見、卻選擇了拒絕」的選項。而在一個被設計來讓你看不見選項的系統裡,沒有內疚。有的是一塊在塌陷的地面,這是真的。有的是一個在報警、而且報了警的身體。有的是一個在辯護、而且信了自己的頭腦。但沒有內疚。

沒有內疚,就沒有債。沒有債,公訴人就失業了。

最後一件事

辯護律師和公訴人,是同一個聲音,出於同一個原因,做著兩件相反的工作:為了讓你的內在故事不破裂。為了讓「你所是的那個人」,能和「你所經歷的那個故事」共存。

在裡面,那個故事靠為對方開脫來維持。在外面,它靠對你自己下判決來維持。

你不再需要一個故事的那一天,兩個都會閉嘴。

你不需要解釋自己為什麼待了下來。你待下來,是因為你是人,因為那個系統搭得好,因為你的身體在試圖生存、你的頭腦在試圖把拼不上的東西拼上。沒有判決。沒有辯護。有一個事實,和腳下一塊新的地面。

那個模式,不是靠力氣斬斷的。是靠清晰。

如果這份筆記講的東西是你正在經歷的,這個網站裡有兩份指南把它講得更全:抓著你不放的內疚,還有情感操縱的跡象。而如果你已經走出來、正在學著重新站穩,這裡有失去之後重建

Miguel

大樓裡的那些詞

這個系列已釋出的筆記:

  1. 08 當辯護律師變成了公訴人 — 這一封
  2. 09當那筆債就是你自己
  3. 10當你不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
  4. 11當對方的聲音留了下來
  5. 12當他回來了,而且看起來變了
  6. 13那塊新的地面